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公司鋰電池負極材料業(yè)務經(jīng)營管理團隊
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
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? 股權激勵方式:公司下屬經(jīng)營負極材料業(yè)務的子公司10%股權
? 股份來源:自有股份轉讓
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杉杉股份”)七屆董事會第
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鋰電池負極材料業(yè)務經(jīng)營管理團隊股權激勵
的方案》的議案,并授權寧波杉杉新能源技術發(fā)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寧波杉
杉新能源”)董事會負責具體實施(詳見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披露的<臨
2014-016>公告)?,F(xiàn)就本次股權激勵具體實施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股權激勵目的
股權激勵具體目的:激勵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、寧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
公司、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分別簡稱“上海杉杉”、“寧波杉杉新材料”、
“郴州杉杉”,或合稱“負極”)經(jīng)營管理團隊,持續(xù)保持企業(yè)競爭力,促進企業(yè)
更好更快長久發(fā)展。
二、股權激勵方式及標的股票來源
公司全資子公司寧波杉杉新能源所持上海杉杉、寧波杉杉新材料(郴州杉杉
系寧波杉杉新材料全資子公司)各10%的股權。
三、本次股權激勵實施步驟
1、寧波杉杉新能源與上海杉玉資產(chǎn)管理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上海杉
玉”,系負極管理團隊持股控制公司)按照90%:10%的股比共同設立一個特殊目
的持股公司(以下簡稱“SPC”);
1
2、SPC收購寧波杉杉新能源所持上海杉杉、寧波杉杉新材料各100%的股權,
負極管理團隊實現(xiàn)間接持有上海杉杉及寧波杉杉新材料各10%的股權。
3、SPC實現(xiàn)全資控制上海杉杉、寧波杉杉新材料(郴州杉杉),以及未來投資
(收購)其他負極材料業(yè)務。
4、實施前后股權結構圖
實施股權激勵前 實施股權激勵后
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
杉杉股份
100% 100%
寧波杉杉新能源
% 寧波杉杉新能源
100% 上海杉玉
100% 100% 寧波杉杉新能源
90% 10%
上海杉杉 寧波杉杉新材料 SPC
100%
100% 100% 100%
郴州杉杉
上海杉杉 寧波杉杉新材料 未來其他負極材料業(yè)務
100%
郴州杉杉
四、激勵對象的范圍及各自所獲授的權益數(shù)量
負極經(jīng)營、管理、生產(chǎn)、研發(fā)、技術等核心骨干(以下簡稱“負極管理團隊”)
共計79人,激勵對象的確定符合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及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
要求。所有激勵對象均在負極公司任職,并簽署勞動合同、領取薪酬。
持有上海杉玉資產(chǎn)管理有 經(jīng)換算后間接持有
激勵對象
限責任公司股權比例(%) SPC股權比例(%)
管理人員(16名) 30.82 3.082
研發(fā)、技術、生產(chǎn)人員(41名) 33.62 3.362
營銷人員(12名) 15.58 1.558
郴州杉杉管理人員(10名) 8.83 0.883
以上79人合計 88.86 8.886
預留股份 11.14 1.114
合計 100 10
注:上表部分數(shù)簡單相加之和與合計數(shù)存在尾數(shù)差異系小數(shù)點四舍五入造成。
2
五、股權激勵授予價格及支付安排
1、SPC注冊資本為29,000萬元,其中寧波杉杉新能源共計出資26,100萬元,
上海杉玉共計出資2,900萬元。上海杉玉在SPC設立時支付其股權認購款的30%,
即870萬元;剩余70%款項,即2,030萬元在三年內支付完畢。
2、寧波杉杉新能源將持有上海杉杉及寧波杉杉新材料100%的股權,以上海
杉杉、寧波杉杉新材料(含郴州杉杉)2013年末經(jīng)立信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合并
凈資產(chǎn)29,878.28萬元為基準,調減上海杉杉2014年6月向寧波杉杉新能源實
施的分紅1,000萬元后的合并凈資產(chǎn)28,878.28萬元作為交易價格轉讓予SPC。
六、股權激勵業(yè)績承諾
以2013年為基數(shù),2014至2016年,負極利潤總額、銷售量三年內平均增長
率不低于10%。如業(yè)績未能達標,則寧波杉杉新能源可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回購
上海杉玉持有的負極10%股權。
特此公告。
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二○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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